★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栏目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开展2007年包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合格证年度现场备案审核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21 12:00:52  来源:  编辑:  浏览: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为了加强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内蒙公安厅、包头市公安局统一部署,2007年包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合格证年度备案采用现场备案和电子备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了保障网吧电子备案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将组织专人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基本情况进行现场备案核实。若备案数据与现场核实无误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可于次日携带网络安全合格证、审核意见书、网络安全员合格证原件到包头市网吧分会进行2006-2007年度备案登记。若备案数据与现场核实不符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尽快携带网络安全合格证、审核意见书、网络安全员合格证原件到包头市网吧分会进行变更处理,待变更完毕后再进行2006-2007年度备案登记。

包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将对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变更情况,备案情况,桌面110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上网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接入商、接入方式、带宽情况进行检查,包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检查过程中一经查处有违规行为将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上一篇:计算机案件、事件警示第五期
下一篇: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包头市公安局桌面网络报警系统安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