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基础上,为健全我市网吧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网吧经营者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推动我市网吧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市场,加强我市网吧行业自律,现通知如下:
1、各网吧应提倡网络文明,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引导顾客文明上网,开展诚实守信地网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和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各网吧应做好网吧经营场所的卫生,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落实公共场所卫生防疫及消防防火措施,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消费空间。
3、各网吧应文明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反对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发生。
4、各网吧应加强与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网吧从业人员素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
5、各网吧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对网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合法经营,同时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举报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的网吧,包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日常举报电话:5105312,包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举报电话:5362621。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