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瀚视奇2007EA杯电子竞技大赛圆满落幕
·[魔兽白金战报]惯性思维之弊
·免费休闲网游《如来丢丢球》今日封测
·《梦幻西游》:关于打造的心得
·[都市2046]精剑技能分配要领
·新游戏介绍:未来战警
·网吧经营之四要四不要
·南昌网吧创新经营十大金点子
·PGL07魔兽联赛第一赛季线下总决赛第一
·诛仙:武器装备合成完全心得攻略
点击排行
·包头市公安局通告
·紧急通告
·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包头
·包头市公安局通知
·包头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工作须知
·关于对纵横网吧,金王子梦缘网吧给予行
·协查通报
·包头市文化局关于对全市网吧网络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包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06-8-10 18:03:09  来源:  编辑:  浏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是指用于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专用 硬件和软件产品。 
第二十九条 军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军队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公安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上一篇: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