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瀚视奇2007EA杯电子竞技大赛圆满落幕
·[魔兽白金战报]惯性思维之弊
·免费休闲网游《如来丢丢球》今日封测
·《梦幻西游》:关于打造的心得
·[都市2046]精剑技能分配要领
·新游戏介绍:未来战警
·网吧经营之四要四不要
·南昌网吧创新经营十大金点子
·PGL07魔兽联赛第一赛季线下总决赛第一
·诛仙:武器装备合成完全心得攻略
点击排行
·包头市公安局通告
·紧急通告
·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包头
·包头市公安局通知
·包头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工作须知
·关于对纵横网吧,金王子梦缘网吧给予行
·协查通报
·包头市文化局关于对全市网吧网络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包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发布日期:2006-8-10 18:03:43  来源:  编辑:  浏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二)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三)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四)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

    (五)电子签名验证数据,是指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数据,包括代码、口令、算法或者公钥等。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文共3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下一篇: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